《旧金山对日和约》的背景、内容及中国政府对其态度。
正确答案:
《旧金山对日和约》:1951年9月8日美英法等国与日本签订的片面和约因和约在美国圣弗朗西斯科(旧金山)签订故名在和约上签字的国家只有美英法等48国和约除前言外包括和平领土安全政治及经济条款要求及财产争议之解决最后条款等1952年4月28日生效主要内容有:日本与各盟国之间的战争状态自条约生效时起即告终止;各盟国承认日本是一个主权国家日本对领土与领海拥有完全的主权;日本承认朝鲜独立;日本放弃对台湾及澎湖列岛的一切权利和要求;将琉球群岛和小笠原群岛等置于联合国托管之下而以美国为唯一管理当局;日本有单独或集体自卫的权利“可自愿加入集体安全协定”盟国可同日本缔结双边协定在日本驻军;放弃对日本的赔偿要求同一天美日两国签订了《日美安全保障条约》中国政府于1951年9月18日和1952年5月5日两次发表声明拒绝承认这个片面和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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