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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有哪些实施方案?

  为规范全区土地市场秩序,治理整顿土地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提高土地利用和管理水平,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更好地服务保障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建设,决定在全区开展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有关耕地保护制度的重要部署和要求,以深化国家土地督察机构例行督察及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为抓手,以深入查找土地管理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为重点,强化依法依规用地意识,规范土地利用和管理秩序;强化制度落实的执行力,健全土地管理体制机制;强化土地利用方式的转变,推动土地节约集约利用,为建设开放、富裕、和谐、美丽宁夏提供更有效的服务和支撑。
  

二、目标任务

针对我区土地管理领域中存在的各种突出问题,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为主体,严格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因地制宜提出有效措施加以整改,坚持做到问题查找“零疏漏”,政策执行“零折扣”,自查整改“零拖延”。
  通过开展为期9个月的专项整治,使各类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治理,全区各级人民政府依法依规管理土地的意识更加牢固,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制度落实更加严格,全区土地管理秩序更加规范。

三、实施步骤

自2016年4月10日开始,12月底结束,为期9个月,分动员部署、自查整改、督促落实、总结通报4个阶段。
  

(一)动员部署(4月10日至4月15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要结合本地区土地管理实际,及时召开专题会议,全面动员和部署土地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要对照8个方面的突出问题,认真梳理和查找本地区土地管理领域中存在的问题,研究制定方案,有针对性地提出整改措施,确保全区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全面启动、顺利推进。
  

(二)自查整改(4月16日至9月30日)。各市、县(区)人民政府是开展全区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履行属地责任和主体责任,牵头落实负总责,通过对照检查、逐项核对、逐个查找,制定整改措施,细化推进节点,明确责任主体、牵头部门、整改任务及完成时限,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全过程有人管、有人盯、有人具体干、有人抓落实。
  

(三)督促落实(10月1日至10月31日)。成立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主席任组长,监察、财政、国土资源、住房城乡建设、农牧及政府督查室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国土资源厅,采取“下查一级”方式,重点督查5个地级市的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并抽查部分重点县、市(区)。
  地级市人民政府要加强对本级及所辖行政区域内的县、市(区)人民政府专项整治工作的督促检查,以层级负责制推动突出问题整改,形成层层抓落实的格局,确保专项整治工作取得实效。

(四)总结通报(11月1日至12月31日)。全面总结专项整治工作,反馈督查情况,交流工作经验,通报各地基本情况、重要成效及存在问题,批评工作滞后、措施不力、成效不明显的地区。
  年底前,适时召开全区土地管理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总结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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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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