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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煤炭工业的历史

1895~1936年,在外资和民族资本家争相投资中国煤矿的情况下,又出现一批新式煤矿企业。1896年中美商人合办门头沟通兴煤矿(后改为中英合办)。1898年德国根据不平等的胶州湾租借条约,取得胶济铁路沿线两旁15公里内的矿山开采权,首开攫取中国矿权的先例,1901年德国人成立华德公司开采山东坊子、黉山煤矿。继后,英商福公司(ThePekin Syndicate Ltd.)于1898年取得河南焦作煤矿开采权,1902年正式施工开采(见焦作矿务局)。1898年曾由李鸿章派员创办于1882年的直隶临城煤矿,因连年亏损,向比利时借款,全部资金由比国供给,采矿权乃属比国,至1920年华商还清借款,收回矿权,官商合办,年产煤20多万吨。1936年矿井被水淹没报废。1898年清朝铁路督办盛宣怀委派张赞宸创办萍乡煤矿(见萍乡矿务局)。1899年张连芬集资恢复一度停办的山东枣庄煤矿,取名中兴公司,它是中国人自筹资金开办的生产规模最大的一个近代煤矿,年产煤100多万吨。1931年该矿从德国购买两台割煤机,在薄煤层中试用,每台日产能力160吨左右。1900年英商趁八国联军侵入中国之机,骗买开滦煤矿(见开滦矿务局),后又与滦州煤矿公司合并,改名开滦矿务总局,由中英合办。20世纪30年代开滦煤矿年产煤400~500万吨,是中国近代最大的煤矿之一。1903年中国商人集资开采六河沟煤矿,后因连年亏损,于1911年借德款办矿,聘德人为顾问,受制于德人。1914年该矿主持人以矿产向华比银行抵押,借比款偿还德债,又为比国人所控制,直到1919年还清比债,收回矿权,成为华商自办的煤矿,最高年产70多万吨,1946年后因战争破坏,矿井遭水淹没报废。1905年日俄战争后,日军占领中俄合办的抚顺煤矿,后交南满铁道株式会社经营,直至1945年。抚顺煤矿用露天开采和地下开采方法。其露天开采规模,是20世纪初世界上比较大的。从1914~1945年,抚顺露天矿采煤7700万吨,剥离土石量18921万米3,其剥离量等于世界有名的巴拿马运河土石挖掘量的2倍。抚顺煤矿的产量在当时是中国产量最多的煤矿,在东亚也首屈一指(见抚顺矿务局)。1908年山西省官绅成立保晋矿务公司,赎回英商福公司在山西的开矿权,开采阳泉、大同等地煤矿。1910年中日合办本溪湖煤铁矿(见本溪钢铁公司)。1929年国民党政府建设委员会开办淮南煤矿 (1937年改为商办,主要投资者是宋子文经营的建设银行公司),日产能力700吨。同年,成立山西晋北矿务局,开采大同煤矿,日产300~400吨。至1936年,全国年产5万吨以上的新式煤矿61个,其中年产60万吨以上的煤矿8个(开滦、井陉、中福、淄博、中兴、抚顺、本溪、西安煤矿)。全国原煤产量3900万吨。平均效率每工0.3吨。这一时期的基本特点是:①各帝国主义相率攫取中国矿权,以单独经营或同中国合资经营的方式,控制了中国主要煤矿。这期间外人投资的煤矿32个,投资额占中国煤矿总投资额的 51.78%。1933年全国煤产量属于有外资的产额占61.3%;②中国民族资本在资金不足,技术力量薄弱的条件下,开办了一批煤矿,效率较低,成本较高,经受不住外煤倾销的打击,往往亏损;③生产环节的机械配置极不合理,矿井提升、通风、排水用新式机器,而回采工作面主要是手镐刨煤,巷道运输多靠人力和畜力;④煤矿企业分布极不合理,主要集中于河北、山东、辽宁、山西、河南5省。1936年这5省煤产量占全国煤产量的76.5%。 1937年抗日战争爆发,日本帝国主义继1931年侵占东北所有煤矿之后,又陆续侵占华北、华中煤矿。日本帝国主义在东北(从“九・一八”事变起至1945年8月)、华北、华中(从“七七”事变起至1945年8月)占领区进行掠夺性开采,抢走原煤41950万吨。日帝侵占的煤矿有以下几个特点:①日帝为解决设备不足的困难,而又能更多、更快地掠夺中国煤炭资源,煤田开拓方式主要采用小斜井和小立井。例如东北有大小煤坑267个,其中立井8个,露天矿7个,斜井252个。采煤方法绝大多数为残柱式,回收率仅20%左右。②增产主要靠增加劳动力,很少增加机械设备。③生产效率逐年下降,煤炭成本逐年提高。④缺少保安设备和措施,灾害事故严重。1942年本溪湖煤矿发生世界罕见的瓦斯煤尘爆炸事故,死亡1549人。1937年以后,随着华北主要产煤区被日帝的侵占,国民党政府不得不把煤炭开发事业转向西南、华南和西北。从1937~1945年,国民党政府管辖区新建或扩建日产50吨以上的煤矿57个,规模最大的是天府煤矿,年产30多万吨。其他煤矿年产量多在2万吨以下。从 1938~1945年国民党政府管辖区共计产煤4562万吨。 1945年日本投降后,所侵占的煤矿,大部分为国民党政府接收。这些煤矿因受日帝掠夺破坏和战争影响,多数处于停产或半停产状态。西南等地的煤矿因销路不旺,产量锐减。1946~1948年国民党政府资源委员会直辖的29个煤矿只生产原煤1252万吨。在中国解放区,民主政府先是从日帝手中接管了一批煤矿,嗣后又陆续从国民党政府手中接管了除台湾省以外的所有煤矿。这些煤矿都曾遭到严重破坏。民主政府在器材物资极端缺乏的条件下,进行艰苦的修复工作,逐步恢复生产。从1946~1949年10月,中国解放区约生产原煤2000万吨。中国1912~1949年煤产量见附图。 1949年以来,中国煤炭工业在原来破落不堪的基础上,经过30年建设,形成一个能够独立完成勘探、设计、施工、生产、洗选加工、机械制造和科研、教育等各项任务的工业体系。中国煤炭资源十分丰富。垂深1500米(南方1000米)以内的预测储量为32000亿吨,1982年末累计探明储量 7527亿吨,保有储量7418亿吨。煤种齐全,有烟煤、无烟煤和褐煤,主要是烟煤。在烟煤中,气、肥、焦、瘦等炼焦煤和非炼煤约各占一半。成煤地质条件较好,有一定储量可供露天开采。到1982年,拥有407个统配煤矿、2333个县营以上地方煤矿、101个选煤厂、84个建井工程处、34个重点煤矿机械厂、131个煤田地质勘探队、29个煤矿设计院,另有为煤炭工业发展培养人才、提供技术储备、开展科学研究的大专院校12所,中专36所,煤炭科学研究机构34所。共有职工447万人,其中省属以上煤炭企业专业技术人员23万余人。1949~1982年原煤产量的平均增长速度为9.6%,1982年生产原煤66632万吨,比1949年的3240万吨增长19.5倍。煤炭洗选加工和综合利用也有一定发展,洗煤厂设计处理原煤能力11699万吨/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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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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