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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炭行业首批国家职业技能标准正式颁布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下发《关于颁布劳动关系协调员等16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的通知》(人社厅发〔2019〕47号),批准颁布并施行由煤炭鉴定中心承担修订任务的《井下支护工》、《矿山救护工》和《压缩机操作工》3个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同时,原相应国家职业技能标准废止。

  本着为规范从业者的从业行为,引导职业教育培训的方向,为职业技能鉴定提供依据的原则,煤炭鉴定中心审慎选择职业技能标准编写单位和审定专家。

  前期,煤炭鉴定中心充分开展职业调查,调研企业和职业、技工院校,掌握职业发展状况和从业人员数量、受教育程度等信息。结合国家职业技能标准编制技术规程、煤炭行业发展趋势和劳动者未来职业发展,与标准编写专家商讨确定标准框架结构,使之符合职业培训、技能鉴定和人力资源管理的需要。

  本次国家职业技能标准修订工作,邀请了大同煤矿集团公司、大屯煤电 (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国家能源集团宁煤集团、国家能源集团神东煤炭集团、红透山矿业有限公司、开滦(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陕西彬长矿业集团有限公司、陕西陕煤黄陵矿业有限公司、首钢矿业公司、河北钢铁集团矿业有限公司、兖矿国宏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中国煤炭工业协会培训中心、中国中煤能源集团有限公司等行业内外龙头企事业单位中“懂技术、会管理”的专家参加标准审定。标准审定会上,与会专家充分讨论,逐字逐句审阅标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职业技能鉴定中心、化学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冶金工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有色金属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中国黄金协会、煤炭工业出版社、对此次国家技能标准修订工作给予了大力支持与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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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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