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我国香港地区的公职律师制度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A香港政府律师具有双重身份即律师身份和公务员身份B官方律师在 Anita 2022年8月22日 6:58 阅读(7) 评论(0) 有关我国香港地区的公职律师制度,以下说法不正确的是() A.香港政府律师具有双重身份,即律师身份和公务员身份 B.官方律师在任职期间不得在私人开业的律师行中任职 C.担任公职律师的只能是大律师 D.政府律师离任后,可以成为社会执业律师 参考答案:C 本文来自网络,不代表煤炭资讯立场。转载请注明出处: http://www.mtxh.cn/bk/zs-bk/37622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