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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义“6.13”特大爆炸事故纪录片观后感

——劳动者素质与安全生产
2006年5月18日,山西省大同市左云县张家场乡新井煤矿发生井下透水,56人遇难,但仍有数十人在一名熟练矿工的带领下从国营燕子山煤矿巷道内成功逃生,该人已在这个矿山工作了三年以上,对井下巷道和逃生路线非常熟悉。
2006年10月2日,山西省宁武市顿岗焦家寨煤矿瓦斯爆炸。事故发生前半小时,井下停电,当班工人因为怕影响生产进度没有升井,在巷道里躲避。恢复供电后,当班工人随即开始生产,结果引暴因停电造成的井下瓦斯。当班32人死亡。
2008年6月13日,山西省吕梁市孝义市下堡镇安信煤业公司井下发生炸药爆炸,当班58人,死亡34人,其中有数人因不听一名老工人的劝阻死亡,有9人听从该老工人劝阻在井下等待救援生还。该工人已从事采矿工作8年。
2007年12月5日,山西省临汾市洪洞县瑞之源煤业公司井下瓦斯爆炸,事故后,在上层2#煤层生产的工人还能接听电话,有数名工人不听劝阻强行下井救援,打开2#煤层与9#、10#煤层隔离的钢板,导致大量有害气体溢出,在2#煤层工作的数名工人和强行下井救援的十多名工人全部遇难。
我曾经多次问过发生事故矿的工人,你们知道不知道在井下违章作业,如无风微风作业,超层越界开采会出现事故,你们知道瓦斯安全点是多少吗?得到的回答让人啼笑皆非:有说“不知道的”,有说“过去一直是这样干的”;有说“为了挣钱,没办法”的,等等。我就弄不明白,没有了命要钱干什么,难道为了挣钱就可以不要命吗?是命重要还是钱重要?在老百姓中流传一句话叫做:“无知者无畏”,既没知识又不懂得生命价值的人从事高危行业工作,怎能不出事故呢!
为了保障生产安全,国家《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对从事矿山生产的人员培训、学习、保护都有具体规定,未经过专门培训的人员不得从事井下生产和劳动,未取得专业资格的人员不得从事诸如探矿、探水、瓦斯检测、电器维修、装药放炮等工作。而事实上,这些规定在基层,在矿山生产一线几乎无人执行。该是引起人们高度重视的时候了!无数惨痛的事实表明,劳动者的素质也是生产力,安全生产离不开劳动者素质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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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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