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知识 黄某是某事业单位的职员并业余从事创作工作2002年度黄某取得如下收入(1)每月取得工资1000元单位为其代付5

黄某是某事业单位的职员并业余从事创作工作2002年度黄某取得如下收入(1)每月取得工资1000元单位为其代付5

黄某是某事业单位的职员,并业余从事创作工作。2002年度,黄某取得如下收入

(1)每月取得工资1000元,单位为其代付50%的个人所得税税款;

(2)取得单位的集资利息10000元;

(3)取得国库券的利息收入2000元;

(4)为某文工团写歌词一首,取得稿酬收入2000元;

(5)出版小说一部,获得稿酬30000元;

(6)该小说在某报上连载,共载10次,每次分别支付700元。

黄某计算缴纳个人所得税的情况如下

(1)单位代扣工资的个人所得税额为

(1000-800)×5%=10(元)

全年工资代扣个人所得税为

10×12=120(元)

(2)出版社代扣代缴稿酬的个人所得税为

30000×(1-20%)×20%=4800(元)

(3)报社代扣代缴稿酬所得的个人所得税,因不足800元,故不代扣代缴。

要求根据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确定上述代扣代缴税款是否正确;确定黄某本年度应补纳个人所得税的数额;根据征管法的规定对其行为定性并处理。

正确答案:
代扣代缴的计算是错误的
(1)工资收入的申报纳税情况是错误的应按照雇主为其雇员负担个人所得税税款的计征方法计算
工资的应纳税所得额为:
(1000-800-0×50%)÷(1-5%×50%)≈20513(元)
工资应纳税额为:
20513×5%=1026(元)
全年应纳税额为:
1026×12=12312(元)
全年单位负担50%的税款已代扣代缴的个人所得税为120元按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的自行申报纳税规定黄某应补缴个人所得税为:
12312-120=312(元)
签于扣缴义务人应扣未扣数额较小不作相关处罚
(2)出版社代扣代缴税款计算是错误的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稿酬所得可减征30%应纳税额为:
30000×(1-20%)×20%×(1-30%)=3360(元)
多扣缴的税款为:
4800-3360=1440(元)
(3)报社未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是错误的按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连载收入作为一次征税应纳个人所得税额为:
700×10×(1-20%)×20%×(1-30%)=784(元)
其他项目也应依法征税:
(1)利息收入中国库券利息收入免税但单位集资利息收入应依法征税应纳税额为:
10000×20%=2000(元)
(2)为文工团写歌词也应征税但未公开发表按劳务报酬所得征税应纳税额为:
(2000-800)×20%=240(元)
全年黄某应纳税总额为:
12312+3360+784+2000+240=650712(元)
扣除代扣代缴税款和多扣税款后金额为:
650712-120-(4800-3360)=494712(元)
黄某应补缴税款为:
2000+240+312+784-1440=158712(元)
因为个人所得税法规定纳税人在扣缴义务人未按规定代扣代缴而少缴的税款视作偷税偷税额占实际应纳税额的比例为:
158712÷494712≈32%
按照征管法的规定偷税数额不到10000元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偷税款并处以偷税数额50%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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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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