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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厂为大型机器设备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建筑业安装资质2005年8月与B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总

A厂为大型机器设备生产企业(系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具备建筑业安装资质。2005年8月与B股份有限公司签订的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合同中注明A厂向B公司销售其自产机器设备 二台并负责安装,设备价款100万元、安装费5万元,预收定金21万元;另外A厂还为B公司安装B公司自行购置D厂的机器设备五台,安装费15万元,预收定金3万元。同时。A厂为保证安装速度和质量,将设备的线路安装和油漆工程分包给C施工队,签订协议约定费用4万元,预付定金0.8万元。A、B、C分别是按协议约定履行协议,A厂原收取的B公司定金转作设备价款和安装费;A厂原预付给C施工队定金也抵应付的安装款。

要求

确定A厂应如何履行增值税、营业税纳税义务。(不需计算具体应纳税额)

正确答案:

1.A厂销售自产货物并提供建筑业劳务的根据税法规定符合两个条件(具备建设行政部门批准的建筑业施工(安装)资质;签订建设工程施工总包和分包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款)的对于销售的自产货物征收增值税提供的建筑业劳务收入征收营业税所以A厂与B公司签订的销售机器设备二台并负责安装的合同应该是对于100万元的设备计算征收增值税对于安装费用5万元计算征收“建筑业”营业税
2.A厂为B公司安装B公司自行购置的机器设备5台单纯的提供劳务由于设备价款没有并入安装产值中所以仅对于安装劳务计算征收建筑业营业税由于A厂将部分劳务分包给C施工队对于分包费用可以在A厂计算营业税的计税依据中扣除并应代扣代缴C施工队的“建筑业”营业税所以A厂应该按照扣除分包给C施工给后的差额为计税基数计算缴纳“建筑业”营业税A厂应该代扣代缴C施工队分包费用的“建筑业”营业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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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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