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具有进出口经营权的外贸公司,2007年3月发生以下经营业务
(1)经批准从境外进口小汽车30辆,每辆小汽车货款l5万元,运抵我国海关前发生的运输费用9万元、保险费用38万元。向海关缴纳了相关税款,并取得完税凭证。
(2)公司委托运输公司将小汽车从海关运回本单位,支付运输费用9万元,取得了运输公司开具的普通发票。当月售出24辆,每辆取得含税销售额40.95万元。公司自用2辆并作为本公司固定资产。已知小汽车关税税率为60%、增值税税率为17%、消费税税率为9%。
要求
(1)计算小汽车在进口环节应缴纳的关税、消费税和增值税;
(2)计算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
正确答案:
【答案】(1)进口环节应纳税款:关税完税价格=15×30+9+138-=46038(万元)
①关税=46038×60%=27623(万元)②消费税=(46038+27623)÷(1-9%)×9%=7285(万元)
③增值税=(46038+27623+7285)×17%=13761(万元)(2)国内销售环节应缴纳的增值税:销项税额=4095÷(1+17%)×24×17%=1428(万元)进项税额=(13761+9×7%)÷30×28=12902(万元)
应纳税额=1428-12902=1378(万元)
【解析】(1)从海关运回公司支付的运输费用9万元不能计入关税完税价格但在计算国内销售环节增值税时运费可以计算抵扣;(2)公司自用2辆作为固定资产其对应的进项税额不能抵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