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煤矿井下电气作业证属电焊工证吗

煤矿井下电气作业证属特种作业。 特种作业定义: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1)电作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16)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口、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17)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批准的其它作业。

不是,属于电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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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Ani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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